资产类-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企业为了获取租金或资产增值,或者二者兼得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已出租的建筑物。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建筑物和机器设备的出租。
第七条 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一)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二)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第十三条企业有确凿证据表明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将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其他资产或者将其他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一)投资性房地产开始自用。(二)作为存货的房地产,改为出租。(三)自用土地使用权停止自用,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四)自用建筑物停止自用,改为出租。
【答案】:D 选项A,属于无形资产;选项8,办公楼所有权不属于企业,因此不是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选项C,应确认为固定资产并且不用计提折旧。